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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 自制 恩典 基督教伦理

在基督徒生活中,很少有问题像这个问题一样引发如此多的私下焦虑。数以百万计的信徒——青少年、年轻人以及已婚人士——在沉默中与手淫问题角力,不确定自己是否在犯罪,上帝是否对他们愤怒,或者圣经是否甚至涉及这个话题。本文对圣经实际所说的内容、它没有说的内容,以及自制与恩典的原则如何适用于这个极为私人的问题,进行审慎、诚实而富有同情心的审视。

1. 圣经实际说了什么(以及没说什么)

首先需要确立的最重要事实是:圣经从未明确提及手淫。这个词在任何圣经译本中都没有出现。这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注脚——它在神学上具有重要意义。当上帝选择直接处理性罪时,祂是清晰明确的:奸淫(出埃及记20:14)、淫乱(哥林多前书6:18)、同性性行为(罗马书1:26-27)以及广义的淫乱(以弗所书5:3)都被明确点名。手淫则没有。

这种沉默并不自动意味着该行为在道德上是中性的。圣经也没有明确提及滥用药物、色情或许多其他现代行为——然而基督徒理所当然地运用圣经原则来评估它们。然而,缺乏明确谴责应使我们在圣经本身没有明确表态的情况下,对于宣称某事为罪保持谨慎。

学术注释
各传统的神学家——包括改革宗、天主教和福音派学者——都承认圣经对手淫的沉默需要仔细的释经工作。结论必须从更广泛的圣经原则而非直接命令中得出。

任何寻求回答这个问题的基督徒,诚实的出发点是知识上的谦逊:我们在一个圣经给我们原则而非直接裁决的领域工作。这并不意味着问题无法回答,但确实意味着在这个问题上持有不同结论的基督徒应当彼此宽容。

2. 俄南段落:常被误解

在手淫讨论中最常被引用的段落是创世记38:9-10,即俄南的故事。几个世纪以来,这段经文被用来谴责手淫——在较早的神学文献中有时称为"俄南主义"。然而,仔细阅读文本会发现,这种解释几乎被现代圣经学者普遍否定。

"俄南知道生的儿子不归自己,所以与他哥哥的妻子同房的时候,便遗精在地,免得给他哥哥留后。俄南所做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耶和华也杀了他。" — 创世记38:9-10(和合本)

背景至关重要。俄南根据古代娶嫂律法(后来在申命记25:5-10中成文)有义务通过与其亡兄珥的遗孀他玛同房来为其兄留后。这个后代在法律上将被算为珥的儿子,而非俄南的。俄南的罪不是体外射精的身体行为——而是他蓄意拒绝履行对兄长家族的盟约义务,同时又愿意享受性关系却剥夺他玛应得的孩子。

换言之,俄南的罪是违背盟约、对他玛不公正以及自私——而非手淫。这段经文对手淫作为独自行为没有任何说明。将这段经文作为反对手淫的证据文本,是一个有据可查的将原文背景所不支持的含义强加于文本的案例。

释经警示
负责任的圣经解释要求在历史、文学和盟约背景下阅读段落。断章取义——将经文从背景中抽出以支持预设结论——是一种公认的解释错误,可能导致错误教导。

3. 情欲的关联:马太福音5:28及其含义

虽然圣经没有直接涉及手淫,但它对情欲说得非常清楚。耶稣在登山宝训中的话是这场讨论中最常被引用的段落: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 马太福音5:28(和合本)

这节经文是大多数基督教论点认为手淫是罪的神学核心。推理如下:手淫几乎总是伴随着对真实人物的性幻想,而这种幻想构成了耶稣所谴责的"动淫念"。如果这是真的,那么手淫——通常的实践方式——涉及罪,不是因为身体行为本身,而是因为伴随它的心理内容。

解析"动淫念"

翻译为"动淫念"的希腊词是epithumia,意为强烈的欲望或渴望。在上下文中,耶稣描述的是一个男人蓄意培养对非其妻子的女人的性欲——将她视为满足自己的对象,而非按上帝形象造的人。耶稣所指出的罪是蓄意、刻意地将他人物化

由此产生几个重要区分:

  • 不由自主地感受到性吸引与"动淫念"不同。耶稣并非谴责注意到某人有吸引力的经历。
  • 这种罪涉及将真实的人视为性对象——这就是为什么色情内容(涉及真实的人)在这个框架下尤其成问题。
  • 手淫是否必然涉及这种情欲,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心理内容和动机。

许多神学家得出结论,如果手淫伴随着对真实人物的情欲幻想——尤其是色情内容——它就落在马太福音5:28的谴责之下。另一些人则认为,脱离这种幻想的身体行为本身属于不同的道德范畴。这是谨慎、相信圣经的基督徒之间真正存在神学分歧的领域。

4. 自制作为圣经美德

无论对手淫具体问题得出什么结论,圣经对性领域自制的重要性是毫不含糊的。这不是一个边缘性关切——它是新约关于成圣生活愿景的核心。

"因为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上帝的外邦人。" — 帖撒罗尼迦前书4:3-5(和合本)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 哥林多前书9:27(和合本)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 — 加拉太书5:22-23(和合本)

节制(希腊文enkrateia)被列为圣灵的果子——圣灵在信徒生命中更新工作的证据。新约一贯将身体呈现为圣灵的殿(哥林多前书6:19-20),并呼召信徒用身体荣耀上帝。

这并不自动回答手淫问题,但确立了框架:基督徒被呼召将他们的性生活——包括思想生活和身体习惯——置于基督的主权之下。问题不仅仅是"这在技术上是被允许的吗?"而是"这种做法是否反映了我被呼召拥有的自制和圣洁?"

牧养洞见
许多牧养辅导者指出,手淫是否是罪的问题,往往不如它是否变得强迫性、产生羞耻感或与色情使用相关联的问题重要。这些次要关切通常比主要问题有更清晰的圣经答案。

5. 不同基督教传统如何看待手淫

不同传统的基督徒在这个问题上得出了不同的结论。了解各种观点的范围有助于信徒在更广泛的教会对话中定位自己的思考。

传统 总体立场 主要理由
罗马天主教 本质上是无序的;始终是严重错误 自然法:性行为必须对生育开放并在婚姻内进行。手淫违反了这两个条件。
传统新教/改革宗 通常是有罪的,尤其是与情欲相关时 马太福音5:28;自制的呼召;身体作为圣灵的殿。
福音派(温和派) 伴随情欲或色情时是有罪的;否则模糊 区分身体行为与心理内容;强调良知和圣灵的引导。
进步派/主流新教 通常不是罪;是人类性欲的正常部分 圣经的沉默;强调恩典;对以羞耻为基础的性观念的关切。
东正教 有罪;需要认罪和悔改 教父传统;身体禁欲的呼召;性能量指向上帝和配偶。

严肃、尊重圣经的基督徒之间这种观点的多样性本身就很有启发性。它表明这个问题确实复杂,基督徒应当以谦逊而非在任何方向上的教条式确定性来对待它。

6. 引导良知的六项圣经原则

由于圣经没有给出直接裁决,基督徒必须运用圣经原则来形成有充分依据的良知。以下六项原则,取自新约,为个人辨别提供了框架。

  • 1
    主权原则(哥林多前书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问:这种做法是否服务于我在基督里的成长,还是阻碍它?它是否正在成为一种控制性习惯?
  • 2
    圣殿原则(哥林多前书6:19-20) 你的身体是圣灵的殿。这种做法是否用你的身体荣耀上帝,还是将你的身体仅仅视为个人满足的工具?
  • 3
    情欲原则(马太福音5:28) 这种做法是否伴随着对真实人物的蓄意性幻想?如果是,无论身体行为本身如何,它都涉及耶稣所谴责的情欲。
  • 4
    良知原则(罗马书14:23)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如果你的良知谴责这种做法,那是一个重要的道德信号——即使其他人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
  • 5
    成圣原则(帖撒罗尼迦前书4:3-5) 上帝的旨意是你的成圣。这种做法是否使你走向更大的圣洁和自制,还是强化了自我放纵的模式?
  • 6
    爱的原则(哥林多前书13章;腓立比书2:3-4) 对已婚信徒:这种做法是否影响你对配偶的渴望和亲密关系?婚姻中的性能量旨在指向彼此的自我给予。

诚实而祷告地运用这些原则——而非寻找漏洞或为预设结论辩护——是成熟基督徒良知的标志。

7. 恩典、羞耻与福音

无论信徒对手淫伦理得出什么结论,这个问题的牧养维度同样重要。数以百万计的基督徒为自己的性行为背负着巨大的羞耻——这种羞耻往往是不成比例的、在灵性上有害的,并且不根植于对福音的健康理解。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 罗马书8:1(和合本)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 约翰一书1:9(和合本)

福音宣告耶稣基督已为信靠祂之人的每一种罪——包括性罪——承担了刑罚。这并不使罪无关紧要,但确实意味着基督徒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不由其性行为决定。信徒因信称义,而非因性纯洁称义。

定罪与羞耻的区别

牧养神学区分性行为之后可能出现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经历:

  • 敬虔的定罪是圣灵引起对具体罪的注意,导向悔改、认罪和恢复的工作。它是聚焦的、具体的,并引向上帝。
  • 羞耻是一种全面的感觉,觉得自己有缺陷、不配或超出赦免范围。它是弥漫的、令人瘫痪的,并引离上帝。羞耻往往产生它所谴责的行为,因为感到根本破碎的人往往会相应地行事。

许多与手淫挣扎的基督徒陷入羞耻循环:行动、感到压倒性的羞耻、试图通过意志力压制行为、失败、感到更多羞耻,然后重复。这个循环不是成圣的道路——它是一个陷阱。福音提供了一条不同的道路:诚实承认罪、有信心地接受赦免,以及在圣灵能力中成长于自制。

福音提醒
上帝的恩典不是犯罪的许可,但也不会从那些挣扎的人身上撤回。基督徒生活是渐进成圣的旅程,而非完美纯洁的表演。上帝在信徒的软弱中与他们相遇,而不仅仅在他们的刚强中(哥林多后书12:9)。

8. 想要改变者的实际步骤

对于那些通过祷告运用圣经原则得出结论——认为自己的手淫习惯是有罪的或在灵性上有害的——并真诚想要改变的信徒,以下步骤反映了圣经智慧和健全的牧养实践。

处理根源,而非仅仅是行为

手淫很少是孤立的行为。它通常与孤独、压力、无聊、焦虑或色情使用相关联。仅仅处理表面行为而不理解其根源,就像割草而不拔根。问:这种行为满足了什么情感需求?是什么触发了它?它提供了什么我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东西?

寻求问责

雅各书5:16呼召信徒"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将性挣扎带入光明——与可信赖的牧师、辅导员或问责伙伴——始终比私下的意志力更有效。羞耻在秘密中滋长;恩典在群体中运作。

单独且紧迫地处理色情问题

如果手淫与色情使用相关联,色情问题需要立即和认真的关注。色情内容涉及常常被剥削的真实人物,它直接助长耶稣所谴责的情欲,并以使性自制越来越困难的方式重塑大脑的奖励系统。Covenant Eyes、XXXchurch等资源以及专业基督教辅导员可以提供有结构的支持。

培养积极的纪律

新约对自制的方法主要不是压制,而是重定向。保罗关于"穿上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马书13:14)的指示,既意味着避免试探的场合,也意味着积极地用强化灵性的事物充实生命。定期祷告、读经、体育锻炼、有意义的群体和有目的的工作,都有助于建立一种性自制变得更自然的整合生活。

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

当手淫变得强迫性——当它干扰关系、工作或日常功能,或伴随着严重的痛苦——时,可能表明一种从专业支持中受益的模式。受过性健康培训的基督教治疗师可以在尊重圣经价值观的框架内提供循证帮助。

9. 常见问题

圣经明确提到手淫吗?
+
没有。圣经在任何段落中都没有以名称提及手淫。最常被引用的文本——创世记38:9-10(俄南的故事)——指的是俄南拒绝履行娶嫂义务,而非手淫作为独自行为。因此,神学结论必须从圣经关于性、情欲和自制的更广泛原则中得出,而非从直接命令中得出。
手淫是否总是伴随着情欲?
+
许多神学家区分身体行为与伴随的心理内容。耶稣谴责蓄意培养对非配偶之人的性欲(马太福音5:28)。手淫是否必然涉及这种情欲,是持续神学辩论和个人良知的问题。大多数牧养辅导者指出,在实践中,手淫非常频繁地伴随着性幻想或色情使用,而这确实涉及耶稣所谴责的情欲。
圣经关于性方面的自制说了什么?
+
圣经一贯呼召信徒自制(加拉太书5:22-23,帖撒罗尼迦前书4:3-5,哥林多前书9:27)。性方面的自制被呈现为圣灵的果子和成圣的标志。身体被描述为圣灵的殿(哥林多前书6:19-20),信徒被呼召用身体荣耀上帝。这个框架适用于所有性行为,包括手淫,即使圣经没有给出直接裁决。
基督徒应如何面对关于手淫的罪疚感?
+
鼓励基督徒区分敬虔的定罪(引向悔改和恢复)与羞耻(令人瘫痪并引离上帝)。福音向信徒保证"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马书8:1),当我们认罪时,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约翰一书1:9)。牧养辅导者通常建议通过可信赖的关系将性挣扎带入光明,而非试图通过私下的意志力和羞耻来管理它们。
手淫对已婚人士比单身人士更严重吗?
+
许多神学家认为,对已婚信徒的关切有所不同。在婚姻中,性能量旨在指向配偶之间的彼此自我给予(哥林多前书7:3-5)。婚姻中习惯性的手淫可能减少对配偶的渴望并破坏性亲密关系。对单身信徒而言,关切主要在于情欲和自制。在两种情况下,是否涉及色情内容的问题,往往比婚姻状况的问题在神学上更具决定性。
与手淫挣扎的基督徒仍然可以得救吗?
+
可以。救恩是藉着信心因恩典得的,通过信靠耶稣基督,而非通过性纯洁(以弗所书2:8-9)。与任何罪——包括性罪——挣扎的基督徒并未被取消获得上帝恩典的资格。新约清楚地表明,信徒在今生将继续与罪挣扎(罗马书7:14-25),上帝的恩典对每一种软弱都是够用的(哥林多后书12:9)。对持续挣扎的适当回应不是绝望,而是持续的悔改、信心和对圣灵成圣工作的依靠。

结论:以诚实和恩典持守这个问题

手淫在圣经中是否错误的问题,在严肃的基督徒中没有简单的、普遍认同的答案。圣经给我们的不是直接裁决,而是一套强有力的原则:自制的呼召、对情欲的谴责、身体作为圣灵之殿的愿景,以及对那些挣扎和失败者的恩典保证。

对大多数基督徒而言,最诚实的答案是:伴随情欲或色情的手淫是有罪的——根据马太福音5:28的教导,这是显而易见的。身体行为本身,脱离这种心理内容,是否有罪,是一个有思想的基督徒意见不一的问题,个人良知——由圣经和圣灵引导——必须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 — 哥林多前书10:31(和合本)

这是终极标准。不是"这在技术上是被允许的吗?"而是"这是否荣耀上帝?"诚实地运用这个问题——结合上述六项圣经原则——为每位信徒提供了一个框架,以在这个极为私人的问题上形成有充分依据、由圣灵引导的良知。

BS
圣经研究编辑团队
神学与基督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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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与延伸阅读

  • Grenz, Stanley J. Sexual Ethics: An Evangelical Perspectiv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97.
  • Hollinger, Dennis P. The Meaning of Sex: Christian Ethics and the Moral Life. Baker Academic, 2009.
  • Köstenberger, Andreas J. & Jones, David W. God, Marriage, and Family. Crossway, 2010.
  • Lewis, C.S. Mere Christianity. HarperOne, 1952.(性道德章节)
  • Piper, John. Sex and the Supremacy of Christ. Crossway, 2005.
  • 天主教教理问答,§2352. 梵蒂冈,1992年。
  • 圣经引文采用和合本(CUV)。